中國奧委會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為便于社會各界向我們提供涉嫌侵犯奧林匹克知識產權行為的線索、證據(jù),提高投訴舉報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后續(xù)處理效率及規(guī)范性,現(xiàn)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中國奧委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工作重點是,在中國奧委會轄區(qū)內防范和處理未獲合法許可,擅自使用以國際奧委會、中國奧委會和原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北京奧組委)為權利人的商標、奧林匹克標志、特殊標志或版權(著作權)、專利等知識產權的行為。
2.需要強調的是,前述知識產權中,既包括奧林匹克五環(huán)標志、中國奧委會標志、北京奧運會會徽、吉祥物等圖形圖案,也包括“奧運”、“奧林匹克”等專用名稱的中外文文字表述;前述知識產權的使用形式,既包括直接在廣告(含網絡廣告)、產品及產品包裝中使用(如生產、銷售含有前述知識產權的產品,含通過網絡銷售),也包括在社會活動(特別是存在商業(yè)贊助的活動)中使用。
3.有關的投訴舉報,可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形式提交,具體內容應包括:涉嫌侵權的當事人名稱(姓名)、涉嫌侵權行為的具體表現(xiàn)形式(如發(fā)布廣告、生產、銷售產品、印制產品包裝、征集廣告、贊助等)、涉嫌侵權行為發(fā)生的時間、準確地址或網址。
對難于用語言清楚表述的,最好提供證據(jù)圖片(隨電子郵件附件發(fā)送的圖片數(shù)據(jù)總量請控制在每封2M以內)。
舉報人在收集侵權線索時,務必首先確保自身人身安全。我們歡迎舉報人進行實名舉報并提供聯(lián)系方式,我們將為舉報人嚴格保密。
4.向中國奧委會投訴舉報,不是執(zhí)法機關查處侵犯奧林匹克知識產權案件前的必經程序。故舉報人亦可根據(jù)具體情況,就近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工商、海關、版權(著作權)、知識產權執(zhí)法機關舉報。中國奧委會將在查驗證據(jù)、出具證明等方面密切配合執(zhí)法機關的工作。
5.在中國境內舉辦的體育賽事、活動的組織者及利害關系人與第三方之間的知識產權糾紛,不屬于中國奧委會知識產權保護的投訴舉報處理范疇。
6.投訴舉報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10-67110744、010-87182662
傳真:010-87183925、010-67120299
電子信箱:coc-ipr@olympic.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體育館路3號
收件人:中國奧委會市場開發(fā)部(請在信封或外包裝上顯著標注“法律事務”字樣)
郵政編碼:100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