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奧林匹克大家庭
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中國奧委會)1952年7月派團參加了赫爾辛基第15屆奧運會。1954年,國際奧委會承認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為中國奧委會。1958年,中國奧委會(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中斷了與國際奧委會的聯(lián)系。后各方經過20多年的不懈努力,1979年10月25日,國際奧委會執(zhí)委會在日本名古屋通過了恢復中國奧委會權利的決議,同年11月,國際奧委會全體委員通訊表決通過該決議。從此,中國體育踏上了創(chuàng)造輝煌的征程。
1952年新中國派團參加在赫爾辛基舉行的第15屆奧運會,五星紅旗第一次在奧運村升起。
1974年第7屆亞運會開幕式上,首次參加亞運會的中國體育代表團入場。中國重返國際體壇的夙愿首先在亞洲實現。
1979年10月25日,國際奧委會執(zhí)委會在日本名古屋通過了恢復中國合法權利的決議,國際奧委會主席基拉寧、副主席薩馬蘭奇、執(zhí)委西別爾科向中國奧委會秘書長宋中表示祝賀。
“名古屋決議”確認代表全中國奧林匹克運動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奧委會,名為“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臺灣地區(qū)的參賽問題也得到妥善解決。這是海峽兩岸運動員同在1984年第23屆奧運會領獎臺上。